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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3银河文印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15 17:54: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规范学校文印管理,更好更方便地为全体师生提供文印服务,拟将我校文印业务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经营办公设备及耗材销售、维修印刷业务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投标者必须提供必备的印刷设备,所需设备、耗材、设备的维修由投标者自行并负责。

3、投标中标者必须能严格按学校和师生所提供的印刷通知单内容及时制版印刷并确保印刷质量,保证不延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对承印的材料负保密责任。

4、投标中标者应能自觉接受学校对文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如果发现投标中标者违反上述有关条款,学校有权计扣印刷款额直至终止合同。

二、保证金及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投标者递交投标书时须同时交纳保证金10000元。投标前没有及时交纳保证金到学校教务处,视为弃权。中标者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天如数无息退还保证金。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者放弃中标。

(2)中标者不按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合同签订时间为通知日起三日之内)。

三、评标程序及中标人的确认

1、由学校组成评标小组,对各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价格及服务综合评议后确定中标人。

2、投标人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文印进行合理报价,并将报价单密封包装并加盖印章后在规定时间递交学校教务处。评标小组将对各投标者的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考评,并第一时间通知中标单位。

3、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者作为废标处理:

①曾有犯罪记录的。

②投标保证金没有按照规定时限缴纳的。

③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提供的材料自相矛盾的。

4、投标人少于两家,学校将重新发标。

5、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学校现在的文印设备提供商家。

四、承包期限

本项目承包期限自2014年5月1日至2017年7月30日止。

五、递交投标报价时间

自2014年4月15日上午9:00 至4月18日下午4:30。(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联系人:童凯芝  电话:137******9409

注: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6163银河所有。

2、本招标书的未尽细节,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长沙市十五中学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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