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长沙市各级各类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验收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长沙市各级各类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验收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子弟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根据《关于做好长沙市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通知》(长教通〔2017〕107号)的文件精神,市语委、市教育局拟定于2019年10月到12月,开展2019年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验收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对象
各区县(市)教育局辖区内“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2019年申报创建学校,市直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2019年申报创建学校。
二、工作内容
1.各区县(市)教育局工作内容。根据《关于做好长沙市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通知》(长教通〔2017〕107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做好辖区内2019年“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实施方案的制定、申报、验收和总结工作。
2.市直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2019年申报创建学校工作内容。根据《关于做好长沙市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通知》(长教通〔2017〕107号)文件精神,按照《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自评表》(见附表1,2),准备相关资料,迎接测评验收。
三、时间安排
(一)各区县(市)教育局
1.制定方案(2019年10月15日-10月22日)。制定辖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汇总2019年辖区内申报验收“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名单,并于10月22日下午5:00前将实施方案和《各区县(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年度任务书》电子稿发至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处工作邮箱。
2.组织验收(2019年10月下旬-11月)。根据《关于做好长沙市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通知》(长教通〔2017〕107号)文件精神和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验收。
3.工作总结(2019年12月上旬)。对“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申报与验收工作进行总结,通报验收结果(红头文件),汇总相关资料。于12月16日下午5:00前将工作总结、验收结果通报电子稿发至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处工作邮箱,12月17日前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结果通报、达标校申报表等资料盖章、汇总后报送到长沙教育学院相容楼三楼305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评审通报(2019年12月下旬)。对于评审合格的学校,由区县市(市)教育局下发文件通报,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5.抽查验收(2020年3-4月)。市教育局、语委于2020年3-4月对区县(市)达标校建设工作进行抽查验收。抽查验收不合格的学校(幼儿园)须重新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对于抽查合格率低于20%的区县(市),其辖区内所有学校的评估结果将不予认定。
(二)市直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2019年申报创建学校
1.申报准备(2019年10月15日-10月22日)。查漏补缺,完善计划与申报资料。各申报创建学校于10月22日下午5:00前将《长沙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申报表》与年度创建工作计划电子稿报至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处工作邮箱。
2.资料准备(2019年10月21日-11月12日)。各申报创建学校填写“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自评表,撰写达标建设工作汇报总结(3000字以内),按照《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自评表》,逐项准备汇报资料。
3.集中评审(2019年11月中下旬)。各申报创建学校于11月12日-13日,将学校创建纸质材料汇编(包括创建计划、汇报总结、盖章申报表、自评表和创建标准各项佐证材料等)报送到长沙教育学院相容楼305室;11月中下旬(时间另行通知)市语委、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创建申报学校进行集中评审,时间为期2天,1天审核材料、1天集中展示汇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评审通报(2019年12月下旬)。对于评审合格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下发文件通报。
5.抽查验收(2020年3-4月)。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处将于2020年3-4月组织相关专家对资料已评审合格的学校开展实地抽查复核,抽查验收不合格的学校须重新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并重新申请验收。
工作邮箱:csjy_yywzc@163.com,
联系人:向 敏 联系电话:0731-84899785。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对达标校建设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机构,落实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达标校建设健康发展。将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夯实学校语言文字基础工作的有效抓手。
2.做好结合,提升实效。各单位要积极参加达标校建设工作,要避免形式主义,提升工作实效,将开展达标校建设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与精神文明校园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教育质量监测、教学评估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激励机制,加快达标校建设步伐。
3.建立机制,形成长效。各单位要完善机制,总结经验,开展达标校建设工作的交流学习,发挥达标学校示范、引领作用,形成长效机制;达标校建设要重过程,重实效,对已经认定的达标校,定期开展复检评估,确保常态长效。
附件1:长沙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自评表
附件2:长沙市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自评表
附件3:各区县(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年度任务书
附件4:长沙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申报表
附件5:长沙市直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2019、2020年申报创建工作进度表
附件6:长沙区县(市)高级中学(中职)“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2019、2020年申报创建工作进度表
长沙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1
长沙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自评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要点 | 分值 | 自评概述 | 自评分 | |
1 制度 建设 (25分) | 1-1 工作机构 | 1.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2分)。 2.有校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 分管校领导担任或兼任主职,配有专任或兼任工作人员(2分)。 3.教职员工中有国家级或省级普通话测试员(1分)。 | 5分 | |||
1-2 长效机制 | 1.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日常管理工作中,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或有连续3年以上的语言文字工作专项计划和总结(2分)。 2.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2分)。 3.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2分)。 4.按照规定开设写字课和书法课(2分)。 5.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分)。 | 10分 | ||||
1-3 校园环境 | 1.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2分)。 2.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学校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2分)。 3.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2分)。 | 6分 | ||||
1-4 经费保障 |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4分)。 | 4分 | ||||
2 能力 建设 (30分) | 2-1 规范意识 | 1.领导班子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相关学习、培训材料(2分)。 2.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2分)。 3.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高年级学生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1分)。 | 5分 | |||
2-2 教师能力 | 1.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2分)。 2.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全体教职工均参加普通话培训、普通话测试(3分)。 3.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二级甲等以上(2分)。 4.其他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二级乙等以上(2分)。 5.非教学人员普通话水平全部达三级甲等以上(1分)。 | 10分 | ||||
2-3 学生能力 | 1.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达到课程标准的相应要求(5分)。 2.学生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普通话(5分)。 3.学生能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规范(5分)。 | 15分 | ||||
3 教育 教学 (25分) | 3-1 教学活动 | 1.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2分)。 2.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3分)。 3.语文教师熟悉、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2分)。 4.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3分)。 5.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2分)。 6.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3分)。 | 15分 | |||
3-2 文化传承 | 1.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纳入教育教学,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2分)。 2.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每天或每周有固定的时间进行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训练,开设中华经典教育校本课程(3分)。 3.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表率,将传统优秀文化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2分)。 4.学生有相关兴趣小组或社团,经常举行相关活动,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3分)。 | 10分 | ||||
4 宣传 普及 (10分) | 4-1 法制宣传 | 1.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2分)。 2.教职工熟悉掌握、高年级学生基本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2分)。 | 4分 | |||
4-2 推广普及 | 1.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师生参与面达80%以上(2分)。 2.积极发挥学校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社会研究和实践,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2分)。 3.主动承担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交办的任务,并取得良好效果(2分)。 | 6分 | ||||
5 科学 发展 (10分) | 5-1 科学研究 | 1.重视学生语言学习方法研究,有可以指导教育实践的研究成果(2分)。 2.研究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重视并开展学生口语测试评价(1分)。 3.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方法研究,有相关研究成果(2分)。 | 5分 | |||
5-2 创新实践 | 1.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2分)。 2.自主研发语言文字校本课程、教材或教辅材料,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2分)。 3.学校获得省级以上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奖励,教师和学生个人在国家或省级语言文字类竞赛中获得奖励(1分)。 | 5分 | ||||
加分项目 | 其他在语言文字或弘扬传统文化方面的有影响力的活动、成果或奖励等。 | 5分 | ||||
自评总分 | ||||||
说明:1.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及以上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2.指标1-3中,学校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指标2-2中,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的此项不得分。 | ||||||
附件-2
长沙市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自评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要点 | 分值 | 自评概述 | 自评分 | |
1 制度 建设 (30分) | 1-1 工作机构 | 1.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2分)。 2.有园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 分管园领导担任或兼任主职,配有专任或兼任工作人员(2分)。 3.教职员工中有国家级或省级普通话测试员(1分)。 | 5分 | |||
1-2 长效机制 | 1.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日常管理工作中,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或有连续3年以上的语言文字工作专项计划和总结(4分)。 2.在用语用字、幼儿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4分)。 3.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4分)。 4.建立奖惩机制,对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3分)。 | 15分 | ||||
1-3 校园环境 | 1.普通话是幼儿园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2分)。 2.园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幼儿园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2分)。 3.重视环境对幼儿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创设普通话交流和使用环境,园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2分)。 | 6分 | ||||
1-4 经费保障 | 1.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管理部门有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专项保障经费(2分); 2.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2分) | 4分 | ||||
2 能力 建设 (25分) | 2-1 规范意识 | 1.领导班子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相关学习、培训材料(2分)。 2.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具有高度文化自觉和自信(3分)。 | 5分 | |||
2-2 教师能力 | 1.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2分)。 2.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全体教职工均参加普通话培训、普通话测试(4分)。 3.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二级甲等以上(4分)。 4.保育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三级甲等以上(2分)。 | 12分 | ||||
2-3 幼儿能力 | 1.幼儿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幼儿语言交际能力(4分)。 2.幼儿能知道普通话与方言的区别,具备基本的普通话听说能力(4分)。 | 8分 | ||||
3 教育 教学 (35分) | 3-1 教育活动 | 1.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活动用语用字(3分)。 2.教师在授课及与幼儿的日常交流等教育教学活动中均使用普通话(4分) 3.在教案、板书、课件等教育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4分)。 4.针对幼儿的年龄特点,培养幼儿普通话的意识和能力,有激发幼儿学习语言和兴趣,注重提高幼儿语言表达能力。(5分) 5.教育活动中,重视幼儿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4分)。 | 20分 | |||
3-2 文化传承 | 1.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用适合幼儿的方式方法,在教学中经常引用中华经典诗词或故事(3分)。 2.幼儿园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每天或每周有固定的时间进行中华经典诵读(3分)。 3.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表率,注重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2分)。 | 8分 | ||||
3-3 创新实践 | 1.积极探索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重视幼儿语言学习方法研究(3分);2.结合本地和本园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创造性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4分) | 7分 | ||||
4 宣传 普及 (10分) | 4-1 法制宣传 | 1.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幼儿园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2分)。 2.教职工熟悉、掌握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1分)。 3.大班幼儿知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1分)。 | 4分 | |||
4-2 推广普及 | 1.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师生参与面达100%(2分)。 2.积极发挥幼儿园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2分)。 3.主动承担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交办的任务,并取得良好效果(2分)。 | 6分 | ||||
加分项目 | 其他在语言文字或弘扬传统文化方面的有影响力的活动、成果或奖励等。 | 5分 | ||||
自评总分 | ||||||
说明:1.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及以上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2.指标1-3中,如果幼儿园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指标2-2中,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的此项不得分。 | ||||||
附件3
各区县(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
年度任务书
填表单位 区县(市)教育局 负责人
序号 | 学校名称 | 类别 | 申请达标验收 时间 | 详细地址及联系人 |
说明:1.“类别”一栏选填:幼儿园类、小学类、初中类、高中类(含高中的完全中学)和中职类。
2.高中类(含高中的完全中学)和中职类学校由长沙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处评估。各校填写的《长沙市语言文字达标校申报表》随此表一同发至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处工作邮箱。
3.此表请于2019年10月22日前发至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处工作邮箱:csjy_yywzc@163.com。
附件4
长沙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申报表
学
校
概
况 | 学校名称 (全称) | ||||||
学校地址 | 邮政编码 | ||||||
主管部门 | 建校时间 | 年 月 | |||||
学校类别 |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高中( )/完全中学( )/中职( )/民办学校( )/其他( ) | ||||||
学校规模 | 学生总数 | 人 | 上学年毕业生总数 | 人 | |||
语文教师数 | 人 | 教师总数 | 人 | ||||
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负责人姓名 | 在校常任职 务 | 联系电话 | |||||
职 称 | 电子邮箱 | ||||||
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性质 | 合署(与 合署办公)/无机构(由 代行职能) | ||||||
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
评估 成绩 | 自评成绩 | ||||||
区、县(市)语委评估成绩 | |||||||
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所取得的主要成绩、经验及特色 | |||||||
学校 申请 |
年 月 日(盖章) | ||||||
区、县(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市语委、市教育局认定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附件5
长沙市直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
2019、2020年申报创建工作进度表
直属学校 | 评估 时间 | 直属学校 | 评估 时间 |
长沙市长郡中学 | 2019年 | 长沙外国语学校 | 2019年 |
6163银河 | 2019年 | 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 | 2019年 |
长沙市雷锋中学 | 2019年 | 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 | 2019年 |
湖南师大第二附属中学 | 2019年 | 长沙中加学校 | 2019年 |
湖南师大附属滨江学校 | 2019年 | 长沙银河中等职业学校 | 2019年 |
湖南医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2019年 | 长沙经贸职业中专学校 | 2019年 |
长沙康明中等职业学校 | 2019年 | 长沙市麓才医药学校 | 2019年 |
长沙华中涉外职业高中 | 2019年 | 长沙市唯上商务科技学校 | 2019年 |
长沙市中远职业中专学校 | 2019年 | 湖南长沙艺术学校 | 2019年 |
湖南护理学校 | 2019年 | 湖南省中南艺术学校 | 2019年 |
长沙湘江科技中等职业学校 | 2019年 | 长沙博雅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2019年 |
长沙科技工程学校 | 2019年 | 长沙市鸿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2020年 |
长沙市英蓝中等职业学校 | 2020年 | 长沙市现代商贸中等职业学校 | 2020年 |
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 | 2020年 | 长沙市湘都中等职业学校 | 2020年 |
长沙市铁航职业中等技术学校 | 2020年 | 长沙市拔萃中等职业学校 | 2020年 |
长沙涉外旅游职业中专 | 2020年 | 宁乡市潇湘职业中专学校 | 2020年 |
长沙市环球职业中专学校 | 2020年 | 长沙市蓝天外国语职业学校 | 2020年 |
宁乡经开区科技工业学校 | 2020年 | 长沙三通职业中专学校 | 2020年 |
湖南省地质中学 | 2020年 | 长沙市新城学校 | 2020年 |
湖南长沙同升湖实验学校 | 2020年 | 长沙市师大思沁高级中学 | 2020年 |
长沙市怡雅中学 | 2020年 | 长沙大学附属中学 | 2020年 |
附件6
长沙区县(市)高级中学(中职)“语言文字工作达标
学校”2019、2020年申报创建工作进度表
区县(市)学校 | 评估时间 | 区县(市)学校 | 评估时间 |
宁乡市第六中学 | 2019年 | 望城区第六中学 | 2019年 |
宁乡市第十中学 | 2019年 | 长郡斑马湖中学 | 2019年 |
宁乡市第十三中学 | 2019年 | 望城区职业中专 | 2019年 |
宁乡职业中专 | 2019年 | 浏阳市第四中学 | 2019年 |
长沙县第九中学 | 2019年 | 浏阳市第五中学 | 2019年 |
长沙县第一中学 | 2019年 | 浏阳市第六中学 | 2019年 |
长沙县第三中学 | 2019年 | 浏阳市第八中学 | 2019年 |
长沙县第六中学 | 2019年 | 浏阳市职业中专 | 2019年 |
宁乡市第一中学 | 2020年 | 长沙县实验中学 | 2019年 |
宁乡市第七中学 | 2020年 | 浏阳市第十中学 | 2020年 |
宁乡市第十一中学 | 2020年 | 湖南省石油化工技工学校 | 2020年 |
宁乡实验中学 | 2020年 | 长沙县第七中学 | 2020年 |
长沙县职业中专 | 2020年 | 长沙县第二中学 | 202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