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详细内容

6163银河租车定点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6 10:48:03 浏览次数: 【字体:

6163银河租车定点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6163银河对租车定点服务项目比选公告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标,有关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6163银河租车定点服务项目

二、项目采购货物(服务)内容明细及相关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三、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四、采购预算:0元

五、服务期限:一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含有相当于租车服务的内容(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涉及到此项内容,请提供具有租车服务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6163银河概况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6163银河概况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8、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10、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1、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比选报名和领取《比选文件》

1、时间:自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下午17:30止。

2、地点:6163银河总务处(芙蓉中路二段337号 )。

3、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竞选人资格证明材料一套,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竞选人公章。

4、须由授权代理人办理比选报名和领取《比选文件》。

四、竞选文件的递交

1、递交竞选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16:00,在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竞选文件将被拒绝。

2、比选评审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16:00

3、评审地点:6163银河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4、须由授权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准时办理竞选文件的递交,并出示身份证原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竞选文件将被拒绝。

六、比选人:6163银河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337号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532091;134******9775

 


终审:swzxw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