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知识第31条】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07 09:07: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文明创建知识第31条】《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标准节选:Ⅱ-24市民文明素质。Ⅲ-46文明行为: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实地考察:政务大厅、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公交车(地铁):①有明显禁烟标识;②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分享到: 【打印正文】